8月21日,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,对张家坡乡人民政府状告16名学生家长不能履行让其子女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一案作出判决,除判罚每位学生家长150元以外,还责令学生家长督促其子女在规定期限内复学。这一判决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震动和反响。许多人如梦方醒:原来不让孩子上学也是违法的。
地处沂蒙山腹地的张家坡乡,由于部分家庭经济困难、许多家长法制观念淡薄及受新的读书无用论的影响,学生辍学严重。今年2月10日新学期开学时,张家坡中学有87名学生没有到校,占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。为此,学校多次到学生家中做思想工作。3月16日,又以张家坡乡人民政府的名义向所有辍学学生家长下发了《勒令复学通知书》,责令家长督促子女在一周内复学,如不按时入学将诉诸法律。通知书下发以后,有46名辍学学生重新复学,但仍有近一半学生没有返校。于是,乡党委政府从中学、司法所、派出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,深入每个学生家庭反复做家长的思想工作,时间长达两个多月。在工作中,发现有些家长思想认识模糊,认为上不上学照样能种田。有的说:孩子是我自己生的,上不上学是个人的私事,别人无权干涉。为了教育那些思想顽固不化的学生家长,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,8月4日,张家坡乡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,状告其中16名学生家长不履行让其子女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,申请强制执行。县法院接到诉讼状以后非常重视,当天立案,并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办案组。
张家坡乡人民政府状告学生家长这一事件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。县人大、县政协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到张家坡乡调查了解情况以后认为,张家坡乡人民政府状告辍学学生家长的举动,标志着制止学生辍学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的轨道。张家坡中学校长周守太感慨地说:现在,学生辍学问题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,单靠学校的力量是不够的。为了制止学生辍学,学校先后开展了“我看中学生辍学大讨论活动”,并将巩固率列入对教师和班级的考评;对家庭困难的学生,采取了“三联救助”的办法;对厌学、学习困难的学生,采取了“分层教学”的办法;为增强家庭、社会的法制观念,学校加大了《义务教育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宣传、学习的力度。这些措施的采取,对制止学生辍学产生了明显的效果。但对那些拒不让子女复学的家长,学校就力不从心了。乡政府这一举措解决了学校无能为力的问题,增强了我们工作的信心和决心。
8月21日,法庭在广泛调查取证的基础上,正式作出判决,宣布张家坡人民政府胜诉。16名学生家长接到处罚决定书以后,表示愿意接受处罚,并尽快让孩子复学。至此,张家坡乡长达7个多月的动员学生复学工作随着此案的结束而告终。